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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书记员考试内容主要考些什么
常见问题 -
检察院书记员的考试内容主要包含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考试采用台式计算机作答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90分钟。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是书记员考试公告案例供大家参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共一张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30%)和《法律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70%),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测试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0%。
3、报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职位的考生基本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听打字准确字数平均50字/分的,计基础分50分,每分钟打字速度高于平均50个字的每1字加1分(计入基本技能测试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报考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书记员职位考生主要测试体能状况,考生一分钟做俯卧撑26个(含),10米x4往返跑12秒5以内(含),1000米跑4分15秒以内(含),没有达到上述指标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达到上述指标的计满分(满分为100分)。
4、基本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年9月14日(星期日),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所占比例相加总和,最高按考录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取并列名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验证,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排名及并列名次的处理原则同上)。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备注其报考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检察院书记员的职责是:
1、协助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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