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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书记员有晋升空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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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书记员来说,随着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采取统招书记员的考试方式,录取之后,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用人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改革方案》规定,用人法院要依法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在3年、5年、7年不等,几乎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稳定的编制。江苏法院这次招聘首 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同时,不用担心失业问题,现在趋势是法院会跟你直接签定合同,本质上也是稳定性工作。 而且,现在很多书记员岗位可以实现 内部定编或者选拔 考试进入系统。 所以,只要你愿 意尝 试,愿意 努力,书记员的工作 依旧是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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